关于 “业内不良记录黑名单系统”
开通试运行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促进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针对目前行业内存在的个别从业人员侵占公司资金、盗取商业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个别人员私下成交、拒付佣金的不良行为,依托现有的房地产交易系统和“诚信公示”系统,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发建立了“业内不良记录黑名单”系统。该“黑名单”系统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正式运行。今后,各机构可充分利用这一平台保障内部人员录用和交易正常。
一、系统功能
1、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发布由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给予行政处罚和自律惩戒的经纪人员信息;
2、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单位密钥发布本机构内部违法违规从业人员或其他不良人员信息;
3、持有密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相关人员可通过密钥读取 “黑名单”系统内的信息。
二、系统登陆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通过本机构的单位密钥进入“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https://oa.szfdc.gov.cn),点击左侧链接进入“黑名单”系统,并据实填写、发布相关不良记录信息。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仅提供信息交流的平台,发布单位应对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黑名单”系统信息仅供持有密钥的人员查阅,禁止对外传播,否则后果自负。如果相关人员对系统内不良记录有异议,可到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进行申诉。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二零零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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