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08〕04号
关于举办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颁布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我会定于2008年4月举办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当前房地产政策措施解读及其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影响;房地产经纪行业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研究;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现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创新与管理;房地产经纪实战技能与交易风险防范;
二、培训对象
凡持有原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的经纪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培训时间
1、 报名时间: 2008年3月6日—2008年3月25日(星期六、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2、上课时间: 2008年4月19日-20日(第一期)
2008年4月26日-27日(第二期)
3、报名地点: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16室)
4、联系人: 祁小姐 联系电话: 83785390
四、培训地点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中学报告厅(红荔西路莲花二村内)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400元(含资料费、讲师费、场地费等)
六、报名应提交材料
1、请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牌》(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贴本人照片3张并加盖单位公章);
2、缴费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均可)
开户行:深圳交通银行燕南支行
户 名: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账 号:443066120018150052018
七、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
2、报名请先在协会网站(www.srba.net.cn)“下载中心”下载《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3、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至少提前3天告知联系人;无故不到的,我会将予以记录并采取适当形式通报;
4、本期培训结束经审核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srba.net.cn)上公告,学时累计到学员继续教育学时中。
附:深圳市经纪人继续教育报名表.doc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上课安排表.doc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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