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文件
深房经协秘字〔2008〕004号
关于开展2008年执业房地产经纪人、资深经纪人助理
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
根据《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关于利用数字认证手段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的通知》(深国房[2006]414号)精神,我会受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委托,开展我市房地产经纪人、资深经纪人助理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深经纪人助理。
二、年检时间:2008年5月5日至6月30日。
三、房地产经纪人年检
(一)年检条件
1、执业于已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
2、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
(二)资料申报:应于5月30日前由本人提交下列书面资料
1、《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牌年检申请表》(附件1)加盖执业单位公章;(已申请个人密钥的,应用密钥登录“房地产信息系统”“个人资料修改”栏打印申请表)
2、执业登记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执业单位为经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台帐(加盖社保局印章);
注:(1)2007年12月份前(含12月)申请执业的,提交07年12月份的社保台帐;
(2)2008年1-4月份申请执业的,提交2008年3月份的社保台帐。
4、暂停或变更执业单位的,还应提交原单位离职证明;
5、注销执业的,交回《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经纪人)》原件。
四、资深经纪人助理年检
(一)、年检条件
执业已备案分支经纪机构
(二)、资料申报:应于5月30日前由本人提交下列书面资料
1、《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资深经纪人助理)
年检申请表》(附件2),加盖执业单位公章;(已申请个人密
钥的,应用密钥登录“房地产信息系统”“个人资料修改”栏打印申请表)
2、执业登记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注意事项
1、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务必参加年度检查。
2、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员因故需暂停执业的,应在年检期间提出暂停执业申请,否则,将视为未参加年检,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3、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房地产经纪人员申请恢复执业的,需重新办理执业登记。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度检查:
(1)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和执业登记牌的;
(2)在年度检查中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3)被主管部门处以暂停执业或撤销执业处罚的。
六、结果公告
凡通过年检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深经纪人助理,准予续期。年检结果将在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网站(www.srba.net.cn)上予以公布。
未参加年检及未通过年检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深经纪人助理,
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年检结果将作为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检的依据。
附件:附件1: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牌年检申请表.doc
附件2: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资深经纪人助理)年检申请表.doc
地 址: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楼1316室
联 系 人:邹先生、郑小姐
联系电话:83785776、83788965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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