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08〕15号
关于举办第二期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建设部《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满足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需要,不断提高房地产经纪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我会定于2008年6月21日、22日举办第二期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当前房地产政策措施解读及其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影响;房地产经纪行业现状分析及发展趋势研究;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及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现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创新与管理;房地产经纪实战技能与交易风险防范;
二、培训对象
凡未参加2008年4月份举办的全国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和深圳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房地产经纪人。
三、报名时间及培训时间
1、报名时间: 2008年5月22日—2008年6月19日(星期六、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2、上课时间: 2008年6月21日-22日
3、报名地点: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16室)
4、联系人: 乔小姐 联系电话: 83785390
四、培训地点
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03号 深圳市科学馆301室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400元(含资料费、讲师费、场地费等)
六、报名应提交材料
1、请学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牌》(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贴本人照片3张并加盖单位公章);
2、缴费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均可)
开户行:深圳交通银行燕南支行
户 名: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账 号:443066120018150052018
七、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
2、报名请先下载《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见附件);
3、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至少提前3天告知联系人;无故不到的,我会将予以记录并采取适当形式通报;
4、本期培训结束经审核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srba.net.cn)上公告,学时累计到学员继续教育学时中。
附: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继续教育报名表.doc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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