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证书变更须知
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其下设的分支机构备案信息(包括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证号、注册资金、有效期)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房地产经纪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本办法,机构备案信息、经纪人员从业信息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变更备案手续的,由主管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1万元罚款。”
一、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新申请及变更)》
(二)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五)旧的备案证书原件 注:协会综合服务系统申请变更,(二)、(三)项扫描上传;机构提交所有上述材料致市民中心交文。
二、受理时限:6个工作日
三、受理地址:请准备纸质材料至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1-18号窗口向主管部门递交相关备案材料。
四、咨询电话:88125170协会电话:83545354--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