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08〕28号
关于举办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
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助理(资深经纪人助理):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作用日益突显,房地产经纪活动日趋频繁,房地产经纪人员队伍不断壮大。但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已成为制约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无论是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还是房地经纪机构自身竞争力的提高,都对行业人才培养提出迫切的要求。
为适应新时期房地产市场经纪活动的要求,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知识,根据人事部、建设部颁布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颁发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会定于从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举办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08年1月1日前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登记牌》(包括资深经纪人助理)的经纪人员。
二、培训方式
1、企业自培班:由企业自行组织安排培训(场地、教师、课程、教材等由企业自行组织安排)。
企业根据自身的内训计划,并结合协会对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要求提交培训计划(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三),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培训计划,并由企业将培训结果反馈至协会秘书处。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跟踪培训,记录学时,并在诚信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2、企业委培班:由企业委托协会秘书处组织安排培训(场地、教师、课程、教材等由协会秘书处组织安排)。
由企业预定培训时间(2008年11月1日至2009年4月1日期间),并于培训前一月向协会秘书处递交报名材料后,协会秘书处按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实施,作考勤记录,跟踪培训,记录学时,并在诚信公示系统公示。
3、协会培训班:由协会秘书处统一组织安排培训(场地、教师、课程、教材等由协会秘书处组织安排)。
协会秘书处按继续教育计划受理报名、安排培训等组织工作,作考勤记录,跟踪培训,记录学时,并在诚信公示系统公示。
三、报名时间
1、企业自培班报名时间: 2008年10月15日前递交培训计划;
2、企业委培班及协会培训班报名时间: 2008年9月25日—2008年12月30日(星期六、日除外,上午:9:00—12:00 、 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16室)
4、联系人: 杨小姐 联系电话: 83785390
四、协会培训班培训时间
第一期2008年11月20日(周四)
第二期2008年11月21日(周五)
第三期2008年12月18日(周四)
第四期2008年12月19日(周五)
第五期2009年1月15日(周四)
第六期2009年1月16日(周五)
第七期2009年2月19日(周四)
第八期2009年2月20日(周五)
第九期2009年3月19日(周四)
第十期2009年3月20日(周五)
第十一期2009年3月26日(周四)
第十二期2009年3月27日(周五)
第十三期2009年4月16日(周四)
第十四期2009年4月17日(周五)
第十五期2009年4月23日(周四)
第十六期2009年4月24日(周五)
注:以上培训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五、协会培训班及企业委培班课程安排
上 午:9:00—10:50 新出台房地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操作
上 午:11:00—12:00 当前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下 午:2:00—3:50 房地产经纪实战技能与交易风险防范
下 午:4:00—5:00 房地产经纪人员压力管理
六、协会培训班及企业委培班培训地点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科学馆三楼会议厅
另:企业委培班如符合开班要求,则可根据企业自身需要,选择培训地点。
七、培训费用
企业自培班:免费
企业委培班及协会培训班:会员100元/人,非会员200元/人(此会员包括执业于会员单位的人员及加入协会的个人会员)
以上报名费包含:资料费、讲师费、场地费等。
八、报名材料
1、企业自培班及企业委培班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法人代表证明书;
②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③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④《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一);
⑤《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总表》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二)(请务必携带电子表格);
⑥另:企业自培班须携带培训计划。
2、协会培训班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执业登记牌》原件(经纪人助理/资深经纪人助理);
②《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九、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现金、支票、银行转账均可
开户行:深圳交通银行燕南支行
户 名: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账 号:443066120018150052018
十、注意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培训人员的培训时间;
2、报名请先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见附件一);
3、企业自培班及企业委培班应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总表》(见附件二);
4、企业自培班务必提交培训计划(见附件三);
5、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至少提前6天告知联系人;无故不到的,我会将予以记录并采取适当形式通报;
6、每期培训结束经审核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srba.net.cn)上公告,学时累计到学员继续教育学时中。
附件一:《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继续教育报名表》
附件二:《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总表》
附件三:《企业自培班培训计划》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