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查 询
投诉处理
密钥申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11楼
交通指引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下午16:00-17:00 内部学习,不对外办公。)

电话:83545354
传真:83545337
款项到账查询:83545354-616
会刊投稿:83786163    

会员服务专员:
赵先生:zhaojl@szfzx.org
83545354-613 18923788062
沈先生:shenyd@szfzx.org
83545354-603 18923788171
杨小姐:yanglh@szfzx.org
83545354-612 18165708638

服务投诉邮箱:
ts@szfzx.org

监督邮箱:
jd@szfzx.org

单位名称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开户账号
7432 7289 537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深圳中银花园支行

二手房交易投诉:83545354-61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83788106、83788218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3987150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5666030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5037732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6662527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85901090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8589831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3336616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82927539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3172261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8333991

关于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经营场所公示“限购令”的通知

深房经协秘字〔2010006



关于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经营场所公示“限购令”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下称“市规划国土委”)于93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1082号)(下称《通知》)。为宣贯通知内容,保障二手房交易双方与本行业的正当利益,现通知如下:

1、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1013日前在经营场所、地铺自行制作、悬挂公示《通知》正文。自行制作的《通知》字体应清晰、悬挂公示位置应醒目。

2、在二手房交易前,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提示交易双方,自行核查是否符合《通知》要求,避免引起合同纠纷。

3、市规划国土委将自1013日起重点检查《通知》悬挂公示工作,望各房地产经纪机构高度重视。

特此通知。

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1082号)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