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1〕1号
关于开展表彰2010年度深圳市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展示我市房地产经纪人员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带头示范作用,树立诚实守信的行业风气。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表彰2010年度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及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的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凡本协会会员单位的持证上岗执业人员。
二、推荐条件
1、2010年1月1日之前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牌》的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员。
2、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房地产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房地产当事人、企业利益的合法权益,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的。
3、可证明的工作业绩、诚信服务方面的事迹资料(随表另附)。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经纪人员优先考虑:
① 加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成为个人会员的;
② 2010年在协会会刊发表过相关文章的;
③ 曾参与国家或地方的房地产政策、标准的研究或制定工作;
④ 从事策划、代理、居间业务,有突出成绩的;
⑤ 发布真实房源的。
三、推荐名额
各经纪公司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企业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总人数的2%;总持证人数不足100人的可推荐二名。
四、推荐工作要求
各经纪公司要积极组织经纪人员如实填写好相关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将严肃处理。
五、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确定
各经纪公司推荐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名单经协会核实,在协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表彰方式
协会为获得“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称号的获得者颁发证书,并将名单向社会公示,记录到诚信公示系统中。
七、推荐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会员单位按上述要求填报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推荐表,并附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复印件及推荐表电子版于2011年1月30日前交至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36号润丰园裙楼一楼
电子邮箱:srbapx@163.com
联系电话:83545354 转 605
联 系 人:廖先生 乔小姐
附件:2010年度深圳市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推荐表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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