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查 询
投诉处理
密钥申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11楼
交通指引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下午16:00-17:00 内部学习,不对外办公。)

电话:83545354
传真:83545337
款项到账查询:83545354-616
会刊投稿:83786163    

会员服务专员:
赵先生:zhaojl@szfzx.org
83545354-613 18923788062
沈先生:shenyd@szfzx.org
83545354-603 18923788171
杨小姐:yanglh@szfzx.org
83545354-612 18165708638

服务投诉邮箱:
ts@szfzx.org

监督邮箱:
jd@szfzx.org

单位名称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开户账号
7432 7289 537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深圳中银花园支行

二手房交易投诉:83545354-61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83788106、83788218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3987150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5666030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5037732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6662527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85901090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8589831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3336616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82927539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3172261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8333991

关于正式施行《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的通知

深房经协字〔201115



关于正式施行《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下称《规范指引》自201061日起在业内试行,经自律专业委员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71日起施行。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均应在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时,以《规范指引》规定的流程、文本、用语为标准,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自律规范。消费者在二手房交易中主动要求使用本《规范指引》提供的示范文本的,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推拒,否则将列为不良信用行为,记录诚信档案。

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对《规范指引》予以重视,遵照执行,共同营造诚信规范的行业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