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秘字〔2011〕15号
转发《关于举办2011年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年会及征文的预通知》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为探讨新形势下房地产估价、经纪行业发展问题,加强业内沟通交流,增强行业创新能力,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将举办2011年年会及有奖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参加年会的房地产经纪人,可获得相应继续教育学时。
二、凡参加征文活动获奖的,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将给予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三、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规定,我会将对参加本次征文并获奖的房地产经纪人奖励继续教育30学分;对参加本次征文未获奖的房地产经纪人我会也将奖励继续教育10学分。
四、请于10月9日前将征文发至srbahy@163.com。具体征文要求请参照附件。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83545453-612
附件:《关于举办2011年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年会及征文的预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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