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秘字〔2012〕1号
关于开展2012年(2011年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会现已开展2012年(2011年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已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
2.已持有效期截止2012年4月30日《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的房地产经纪人助理。
二、学分要求
房地产经纪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所获得的总学分不低于30学分;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所获得的总学分不低于20学分;
三、 培训内容
l 房地产经纪人
必修部分
《房地产经纪有关法规、政策解读》[8学分]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12学分]
《中加房地产经纪行业比较及发展探讨》[6学分]
选修部分
《与法同行、执业无忧》 [4学分]
《存量房交易税收政策个税专题》[2学分]
《快速成单攻略》 [2学分]
l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
必修部分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12学分]
《快速成单攻略》[4学分]
选修部分
《与法同行,执业无忧》[4学分]
《存量房交易税收政策个税专题》[2学分]
《中加房地产经纪行业比较及发展探讨》[4学分]
《房地产经纪法规政策解读》[6学分]
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助理必须完成相应的必修课程后,可自由选择选修课程进行学习,以修满规定学分。
四、注意事项
1.我会继续教育课程向我会个人会员免费提供。凡已履行当年会员义务(交纳会员会费)的,则可享受当年会员权利。
我会中级、普通个人会员可免费参加本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继续教育课程;
我会高级会员可免费参加当年经纪人继续教育;
我会普通会员和中级会员自愿学习经纪人继续教育课程的,请缴纳相应课程费用。
2.房地产经纪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的课程及所获学分将于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网站(http://www.srba.net.cn)予以公告。
五、报名地址及相关咨询电话
地址:福田区香梅路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5楼
报名及培训事宜联系人:郑小姐、杨小姐
联系电话:83545354-602、605
个人会员事宜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83545354-601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3550644
附件:报名及培训流程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报名及培训流程
报名流程
1.进入深圳房地产网(www.szfdc.net.cn)首页,点击“我要继续教育”, “在线报名”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如未注册可点击“注册”;
2. 登陆系统后点击“继续教育”→“在线学习”→选择2011年度培训课程→点击“报名”;
3.已是个人会员:点击打印“继续教育报名表”至协会确认继续教育报名,协会工作人员开通网上学习及发放培训教材;
4.新申请个人会员:点击“打印入会申请表”,选择申请会员类型,打印出“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至协会窗口递交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确认继续教育报名,协会工作人员开通网上学习及发放培训教材;
5.学员登陆系统开始网络学习。
网络学习注意事项:
1.学员网络学习时,每门课程先点击“在线参加”开始学习;
2.学习时需要不定时点击视频下方的“刷新视频”按钮,如超过10分钟未刷新,系统将中断学习;
3.学习视频课程结束后,点击“在线测试”,通过测试后,则本门课程完成,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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