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秘字〔2012〕22号
关于开展2013年(2012年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会现开展2013年(2012年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有效期至2013年4月30日)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
2.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有效期至2013年4月30日)的房地产经纪人助理;
二、学分要求
房地产经纪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所获总学分不应少于30学分;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所获总学分不应少于20学分。
三、 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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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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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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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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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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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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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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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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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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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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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办法》案例解说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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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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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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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规则、守法律,行业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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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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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信息编码制度及操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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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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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房源活动经验分享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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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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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房地产经纪行业现状及监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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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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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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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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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两建、廉洁城市》工作要求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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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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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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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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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服务规范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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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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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信息编码制度及操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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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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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规则、守法律,行业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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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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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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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办法》案例解说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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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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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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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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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房地产经纪行业现状及监管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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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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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房源活动经验分享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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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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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行业未来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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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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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两建、廉洁城市》工作要求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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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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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助理在完成当年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可自选拓展课程进行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即可结业。
四、注意事项
1. 我会继续教育课程向我会个人会员免费提供。凡已履行当年会员义务(交纳会员会费)的,则可享受当年会员权利。
点击此处查看入会、续会、变更会员级别视频流程
我会普通、中级、高级个人会员可免费参加本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助理继续教育课程;
我会中级、高级会员可免费参加本年度经纪人继续教育;
普通会员欲进修经纪人继续教育课程的,须交纳相应课程费用。
2.房地产经纪人员所获学分将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系统(http://ris.szpl.gov.cn/)及协会网站“继续教育结果查询”予以查询;
3.已完成继续教育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按时参加年度检查,换发有效执业标签,方可于下一年度继续执业;
4.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参与完成相关活动的,可计入继续教育学分。内容详见
《关于房地产经纪人员抵换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
五、报名地址及相关咨询电话
地址:福田区香梅路中投国际商务中心A栋15楼
培训咨询:李先生、杨小姐
联系电话:83545354-602、605
入会咨询:沈先生
联系电话:83545354-601
技术支持:83550644
附件:报名及培训流程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报名及培训流程
报名流程
1.学员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登录系统:
(1)登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网站www.srba.net.cn点击首页右侧“综合服务系统”之“经纪人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2)进入深圳房地产网(www.szfdc.net.cn)首页,点击“综合服务系统”之“经纪人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2.报名:登录系统后点击“培训管理”→“继续教育” →“在线学习报名” →选择课程报名
3.在线学习、测试:点击“工作台”→“待办任务” →完成待办事项列表下课程的在线视频学习及测试。
网络学习注意事项:
1.学员网络学习时,每门课程先点击“在线学习”开始学习;
2.学习时需要不定时点击视频下方的“刷新视频”按钮,如超过10分钟未刷新,系统将中断学习;
3.学习视频课程结束后,点击“在线测试”,通过测试后,则本门课程完成,获得相应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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