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3〕7号
关于推荐认定广东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资格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广东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认证考核工作现已正式启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粤建房函[2012]886号)精神,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地产经纪人员经所属执业机构推荐,可自愿申请认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
一、申请条件:
1.连续执业五年或以上(截止2012年12月31日);
2.五年内无诚信不良记录;曾获评“深圳市优秀房地产经纪人员”称号者可获优先推荐;
3.服务规范,业绩突出。
二、认定程序
1.广东省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以下简称“省经纪人学会”)于2013年3月中下旬统一安排认证考核,培训考试费用约1000元/人,具体事宜由省经纪人学会另行通知;
2.考核合格者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执业资格。
请各机构认真填写《广东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认定推荐表》,并于3月1日前提交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杨小姐、李先生
电 话:83545354-605/609
18923788087 18923788135
传 真:83545337 QQ:157521944
邮 箱:srbapx@srba.net.cn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认定推荐表》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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