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秘字〔2014〕1号
关于开展2014年(2013年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根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会现开展“2014年(2013年度)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对象
持有《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登记牌》(有效期至2014年4月30日)的执业房地产经纪人及房地产经纪人助理。
二、学分要求
房地产经纪人本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所得学分不应少于30学分;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本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所得学分不应少于20学分。
三、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
类型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房地产经纪人 |
必修 |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服务改革及落实 |
10 |
从法律视角看中介行业整顿 |
6 |
深圳住房政策及实施情况 |
6 |
选修 |
决胜职场——经纪人员职业发展深度解析 |
4 |
经纪人员职业道德 |
4 |
工商铺代理管理 |
4 |
房地产经纪人助理 |
必修 |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服务改革及落实 |
6 |
从法律视角看中介行业整顿 |
4 |
经纪人员职业道德 |
4 |
选修 |
决胜职场——经纪人员职业发展深度解析 |
3 |
工商铺代理管理 |
3 |
深圳住房政策及实施情况 |
3 |
注:除上表所示选修课程外,近期将另行陆续上传多门本年度继续教育选修课程,欢迎经纪人员选择修习。
四、学习流程
1、登录。请登录我会网站或深圳房地产网,点击首页右侧“综合服务系统”的“经纪人员”,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
2、报名。点击“培训管理”→“继续教育”→选择“在线学习报名”,点击“报名”,勾选课程,确认后点击“选择课程”。
3、学习。点击已报名课程,网络学习后进行测试,测试获60分以上,表示该课程考核合格。
五、注意事项
1、本年度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向我会2014年个人会员免费提供。
2、视频课程在线播放时,每间隔约10分钟会提示刷新,经纪人员须刷新后方可继续观看。经纪人员不得拖动视频播放进度控制按钮,否则视频会从头重播。
3、某课程视频播放结束后,经纪人员可进行该课程的网络测试。
4、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结果可在我会网站“继续教育结果查询”进行查询。
5、请及时修满本年度继续教育学分,以便参加每年1月至3月主管部门举行的年度检查(具体年检时间以我会网站发布的年检通知为准)。经纪人员年检合格并换发有效执业登记牌后,方可在下一年度继续执业。
6、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房地产经纪人员参与完成相关活动的,可计入继续教育学分。内容详见我会网站《关于房地产经纪人员抵换继续教育学分的通知》。
六、其他
联系人:李小姐、龙先生
联系方式:
电话:83545354,18923788215,1892378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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