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秘字〔2014〕10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
基础数据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经纪人员:
为配合住建部进行房地产经纪行业基础数据摸底,保障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体系数据的准确、完整、全面,我会于2014年2月启动了行业数据清理工作,全面比对了各经纪机构申报的下辖经纪人员数据。现须经纪机构、分支机构、经纪人员进一步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一、对各项数据予以补充和核实
(一)补充完善数据缺漏项
请各经纪机构使用机构密钥登录综合服务系统(http://oa.srba.net.cn/),在登录后初始页面查看本机构及下辖分支机构、经纪人员的“数据缺漏项提示”(提示页示意图见附件1),分别予以补填完善。其中,人员数据缺漏项亦可由下辖经纪人员自行登录综合服务系统补填完善。
(二)核校更正部分经纪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凡部分经纪人员姓名或身份证号与综合服务系统有出入的,请各经纪机构予以核实,将《经纪人员姓名、身份证核定表》(样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快递至我会秘书处,由我会秘书处予以更正。
二、将未纳入的经纪人员予以纳入操作
凡在机构2月申报人员清单内但无执业登记牌的经纪人员,以及未在人员清单内但实际在机构执业的经纪人员,请为其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并予以纳入操作。
三、对未备案、未年检分支机构予以整改
凡下辖地铺未参加年检或未备案的,经纪机构应依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关于备案的要求及时整改,为未参加年检或未备案的分支机构申请备案、暂停备案或注销。
请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于2014年6月30日前积极配合完成上述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将依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予以相应惩戒。对相关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存疑的,可联系我会秘书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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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知。
附件:1、数据缺漏项提示页示意图
2、《经纪人员姓名、身份证核定表》样表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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