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字〔2015〕2号
关于举荐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第三届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换届选举暨三届一次会员大会将于2015年1月28日召开。本次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的理事会、监事会。
为充分保障会员享有《章程》赋予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依据“公开、自愿、平等、透明”的原则,现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开展第三届理事、监事候选人举荐工作。
一、举荐原则
1.以自愿为原则,会员单位可申请加入第三届理事会或监事会;
2.被举荐人须自愿履行相关职责;
3.被举荐候选理事的,不得同时兼任监事。
二、候选人条件
1.在本行业从事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2.熟悉本行业情况,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3.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4.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1.会员单位自愿加入理事会或监事会的,应举荐一名候选人。
2.参与举荐的单位,须提交《理事/监事单位申请书》并填写举荐函(详见附件)。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协会秘书处。
3. 举荐截止时间:2015年1月23日12:00,逾期秘书处不再受理。
联系人:惠金玲 电话:0755-83545354-606 18923788062
传真:0755-83545337
地址: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大楼A2座3楼
附件:1.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候选人举荐函(含候选人简历)
2.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举荐函(含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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