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秘字〔2015〕37号
关于签署《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同业竞争保证金协议》的倡议书
各会员单位:
房地产经纪行业在提高交易效率、减少房屋交易风险、节约交易成本、促进和活跃房地产市场等各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我行业企业、人员众多,良莠不齐,个别机构、人员的不良竞争行为,如打架、辱骂客户等,经舆论传播与媒体曝光,往往影响到整个行业的社会形象,令每一位身处行业之中的企业、人员都深受其害,这也是房地产经纪服务价值无法得到社会尊重和认可的重要原因之一。今年内我市已有多起业内恶性事件在媒体和网络上被反复曝光,使整个行业声誉都受到巨大损害。
因此,为提升行业服务形象,营造良性竞争市场氛围,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委托,我们即将在全行业内发起“同业竞争保证金”活动:本着自愿、自律的原则,广大会员单位可加入到同业竞争保证金体系中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行业形象。
自愿加入同业竞争保证金签约单位的经纪机构,将与协会签署正式协议,承诺遵守以下条款:
1、不挑起、参与行业内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
2、不采取暴力、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或对消费者报复滋事;
3、在知晓或者应当知晓对象为禁业人员的情况下,不聘用该对象。
请有意向单位,填写《签署〈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同业竞争保证金协议〉意向书》,于2016年1月5日前交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83545354-609 18620380509
附件:
1. 签署《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同业竞争保证金协议》意向书;
2.《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同业竞争保证金管理办法》;
3.《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同业竞争保证金协议》。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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