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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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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8589831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3336616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82927539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3172261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8333991

关于信守职业道德、谨慎居间服务的郑重提示

深房经协秘字〔201606


关于信守职业道德、谨慎居间服务的

郑重提示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

  近日,上海链家地产经营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喧嚣尘上,其影响不仅局限于一地,也对整个房地产经纪行业带来不小的影响。从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实现企业与个人长远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所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均应当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从严自律,信守职业道德,规范服务行为。

  我会特此郑重提示如下:

  1、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行业自律相关规定,善尽居间义务,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不应以任何理由向消费者虚假承诺,或承诺拖延不兑现。

  2、房地产居间仅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报告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房地产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房地产居间服务之外衍生的其他上下游业务,如担保、评估、信贷等,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从业人员应谨慎对待,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消费者确有需要的,应事先向消费者说明风险,并在合同中说明服务内容与服务收费。

  3、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遵守《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对交易资金监管的具体规定,规避自身违规风险,在经交易各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前提下,方可代收或者监管不超过交易价款总额5%的交易款项。

望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严守法规、诚信服务,共同缔造房地产经纪行业乐观进取、专业守信的服务形象。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