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查 询
投诉处理
密钥申请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11楼
交通指引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13:30-17:00
 (周五下午16:00-17:00 内部学习,不对外办公。)

电话:83545354
传真:83545337
款项到账查询:83545354-616
会刊投稿:83786163    

会员服务专员:
赵先生:zhaojl@szfzx.org
83545354-613 18923788062
沈先生:shenyd@szfzx.org
83545354-603 18923788171
杨小姐:yanglh@szfzx.org
83545354-612 18165708638

服务投诉邮箱:
ts@szfzx.org

监督邮箱:
jd@szfzx.org

单位名称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开户账号
7432 7289 537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深圳中银花园支行

二手房交易投诉:83545354-61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83788106、83788218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3987150

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5666030

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25037732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6662527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85901090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8589831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3336616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82927539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3172261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8333991

关于修订“严厉惩处触犯行业底线行为”有关规定的通告

2016〕深房经协自律通第003


关于修订“严厉惩处触犯行业底线行为”有关规定的通告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

依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2016年第三次自律专业委员会决议,对自律专业委员会于20151014日发布实施的《关于严厉惩处解犯行业底线行为的通知》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通知》颁布通告全行业。修订后《通知》自2016418日起施行。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严厉惩处触犯行业底线行为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

为了坚决维护行业底线,倡导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行业氛围,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及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以下行为禁止,不得触犯。

一、严禁从业人员参与打架斗殴等严重损害行业整体形象的事件。

1、对参与打架斗殴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评价指标》扣减诚信分20分,直接列入失信”名单,有星级的吊销星级,给予终身禁业处分。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均不得聘用任一禁业人员,违者参照《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扣减机构诚信分20分,直接列入失信”,并暂停机构密钥直至整改合格。

2、参与打架斗殴人员上级分管负责人如分行经理、区域总监等承担管理责任,交由所在机构内部处理。所在机构须将处理结果报告自律专业委员会。

3、参与打架斗殴人员所属分支机构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评价指标》,扣减诚信分20分,直接列入失信”名单,在诚信公示平台予以曝光。

二、严禁任何机构及从业人员私自散布、传播损害行业或同行声誉的信息。

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散布、传播有损行业形象的信息。从业人员私自散布、传播损害行业或同行声誉信息的,首次触犯者,一经核实将给予禁业一个月处分;再次触犯的,给予禁业三个月处分;第三次触犯的,直接吊销该人员星级服务牌,并依《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星级管理办法》规定,对被吊销人员两年内禁止从业。从业人员被禁业及吊销期间,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聘用。一经发现违规聘用被禁业或被吊销星级服务牌人员的,该机构处以扣减诚信分9分的惩戒。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下辖人员散布、传播损害行业或同行声誉信息的,机构应配合协会责令违规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整改,停止违规行为,撤销所发布信息。机构已配合协会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或机构责令后该人员虽未整改但机构已马上辞退该违规人员的,则不对该机构进行处分;否则应依《诚信评价指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机构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不良信用行为,不予阻止和纠正的”,扣减机构诚信分6分。

三、严禁从业人员采取暴力、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强迫消费者接受服务,或对消费者报复滋事。

从业人员不得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强制消费者接受服务。该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

1、短信、电话威胁消费者;

2、围堵、攻击消费者;

3、对客户家庭电话、住宅进行恶意骚扰。

从业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评价指标》扣减诚信分20分,直接列入失信”名单,有星级的吊销星级,同时经自律专业委员会审议后给予禁业2处分;性质特别恶劣的,由自律专业委员会给予终身禁业处分。被处禁业人员在禁业期间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及其关联业务,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亦不得聘用,违者参照《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不良行为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扣减机构诚信分20分,直接列入失信”名单,并暂停机构密钥直至整改合格。

我会自律专业委员会将严格监察、打击上述有损行业声誉的不良行为。望全行业严格自律,维护行业共同利益。

举报监督电话83545354-611,邮箱srbats@srba.net.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