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房经协秘字〔2016〕33号
关于为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换发星级标识
暨发放2016年(2015年度)备案证书的
通知
各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
依据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自律专业委员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修订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地铺星级管理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人员星级管理办法》,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实时评定结果也已同步更新,各机构、地铺的实时星级级别通过我会综合服务系统每日更新。
同时经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核准,2016年(2015年度)年检结果已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房地产信息系统公布,详情请登录房地产信息系统或点击本通知附件2查询。
现就星级标识及备案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获评星级的经纪机构、星级地铺(名单详见附件1)于5月30日至6月30日期间至我会秘书处换领2016-2017版星级标识。各机构、地铺应将最新星级标识张贴于营业现场显著位置,不得随意涂改、伪造或张贴与机构、地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星级标识。未及时操做星级提升的机构及地铺,须依星级管理有关规定重新申请星级,其此前累计连续持牌周期数归零。
二、本次年检合格的269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及1912间分支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请于5月30日至6月30日期间前来领取有效期更新至2017年4月30日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
三、凡年检期间首次申请备案且持有效期至2016年4月30日的机构、地铺(名单详见附件3),可与年检合格机构同期换领有效期更新至2017年4月30日的“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
四、未按要求年检的机构及地铺,须依有关规定重新备案,且依《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诚信评价指标》计扣诚信分。
五、符合本通知一、二、三条的机构、地铺请携带以下材料前往协会秘书处领取星级标识及备案证书: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六、联系方式
服务专员手机:18923788062
协会公众微信:SRBA83545354
团体会员QQ群:80851961
个人会员QQ群:131716432
地址: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文化创意园)二期大楼A2座3楼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星级经纪机构、星级地铺实时(2016年5月18日)评定结果
2、2016年(2015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年检合格名单
3、年检期间新增备案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名单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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