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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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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82927539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3172261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8333991

关于共同抵制不良行为,维护行业声誉的郑重提示

深房经协字〔201620


关于共同抵制不良行为,维护行业声誉的

郑重提示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

  近日南都报道我市某房产中介私自伪造《佣金承诺书》上的客户签名,经司法机关鉴定后,被处5万元罚款。这类个体行为损害了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整体形象,我会在此郑重提示:

  一、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及伪造、变造公民个人签名,属违法行为。任何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一经触犯,均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二、作为专业服务人员,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应以诚实守信为首要准则,有意识维护自身专业形象与行业声誉。任何有悖职业道德与操守、有违行业自律规范的行为,都将受到全行业共同谴责与抵制。

望全体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共同以实际行动,抵制无操守、无底线的不良行为,树立“中介人”专业形象,维护中介行业整体声誉,以服务赢得尊重,齐心协力促进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