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土规划委关于开展《深圳市安全隐患
自查自巡基本指引》培训班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隐患自查自巡基本指引培训方案>及<深圳市安全隐患自查巡查基本指引培训大纲>的通知》和《市安委办关于落实<深圳市安全隐患自查自巡基本指引培训方案>补充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市规划国土委监管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推进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自查指引》和《巡查指引》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计划于10月份在国土规划系统内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巡查基本指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部门巡查班)和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班(企业自查班)
(一)培训对象
市规划国土委机关各处室、各管理局从事隐患排查工作的工作人员;测绘、天然气管道、矿泉水、房地产中介服务等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人数
2017年10月12日上午9:00-12:00,政府工作人员70人,测绘企业63人、天然气管道3人、矿泉水3人、房地产中介服务185人,人数不超过324人。
(三)培训形式和课程安排
1.培训形式:面授
2.课程安排:
(1)深圳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35分钟)。
(2)《巡查指引》实例分析(着重讲解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系统相关实例)(60分钟)。
(3)深圳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功能及使用操作(40分钟)。
(4)考试(开卷笔试)(45分钟)。
二、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班(企业自查班)
(一)培训对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企业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计划组织5场课堂培训,每场人数都确保超过350人。
(二)培训时间及人数
2017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350人;
2017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350人;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00-12:00,350人;
2017年10月19日上午9:00-12:00,350人;
2017年10月20日上午9:00-12:00,350人;
(三)培训形式和课程安排
1.培训形式:面授
2.课程安排:
(1)深圳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30分钟)。
(2)《自查指引》实例分析(着重讲解深圳市规划国土委系统相关实例)(40分钟)。
(3)深圳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功能及使用操作(40分钟)。
(4)考试(开卷笔试)(40分钟)。
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班培训时长共计150分钟。
三、培训地点
深圳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拍卖大厅(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
四、核发证书
严格按照市安委办文件通知相关要求核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及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班的证书。
五、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1)和《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培训班学员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349809008@qq.com,联系人:孙思,联系电话:83949646。由于培训场地停车位有限,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培训。
市规划国土委
2017年10月9日
咨询电话:83545354、18923788062
请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培训通知根据附表的培训班次准时参加培训。
10月12日培训企业名单.xls
10月16日培训企业名单.xls
10月17日培训企业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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