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响应国家七部委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从业人员:
近日,国家住建部、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七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通知》”),重点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详见附件1)。
为贯彻党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房住不炒”方针,严格配合国家相关部委落实本次《通知》精神,从根源上促进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特通知如下:
一、请各备案企业组织下辖分支机构、员工认真研读、领会本次《通知》精神,对照本次《通知》及《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的具体要求,端正认识,严肃自查,自觉整改。
二、各备案企业均可以自愿为原则,在协会指导下共同合作构建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公开的房源信息及二手房交易服务流程公示平台。该平台暂定名为“深圳二手房交易通”,各自愿参与机构的房源数据可以通过线上数据接口及线下定期导入的形式形成联合机制。具体房源数据、交易流程节点等信息均可在该平台上有条件的查询(涉及机构商业利益的除外)。
凡有意参与的机构可于本年度内将参与意向(详见附件2)反馈至以下联系人:
电话:83545354-605、18820292256(王先生)
邮箱wangt@szfzx.org。
积极响应的企业可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良好行为、不良行为清单》“当前持牌周期内,支持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调研、数据采集、信息汇总等工作的”记录D类良好行为。
特此通知。
下载: 附件1: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doc
附件2:“深圳二手房交易通”平台合作意向征集表.xlsx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一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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