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举报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房地产 中介行为的通告 深房中协秘字〔2018〕51号 各会员、社会各界: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及我市10部委关于《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深规土[2018]561号)的要求,维护房地产经纪行业秩序,推动行业规范自律,即日起协会开展举报涉黑涉恶和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行为的专项活动,欢迎广大会员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保障广大消费者权益,共同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举报对象 (一)涉黑房地产中介机构、地铺、从业人员; (二)涉恶房地产中介机构、地铺、从业人员; (三)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地铺、从业人员。 二、 举报行为 (一)未取得《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经纪机构或《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分支机构; (二)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的行为; (三)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收取“茶水费”、“好处费”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四)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强制上涨、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的行为; (五) 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的行为; (六)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购限贷政策的行为; (七)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的行为; (八)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等过程中,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的行为; (九)代理销售小产权房等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 (十)其他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 三、 举报要求 请举报人务必提供涉黑涉恶或违法违规机构或地铺的详细名称、地址、线索内容、证据资料等。我会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凡被举报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我会将统一移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从严查处。 四、协会举报方式 敬请填写《涉黑涉恶、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行为举报表》(详见附件)并发送至中介协会邮箱:wangt@szfzx.org。 咨询电话:83545354-611。 协会地址:福田区福强路4001号深圳市世纪工艺品文化市场(文化创意园)二期大楼A2座3楼。 五、市规划国土委各辖区管理局投诉举报方式 (一)福田管理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69号山水大厦808;电话:83279714;邮箱:fdc1803@163.com。 (二)罗湖管理局:罗湖区清水河一路52号博隆大厦5楼;电话:82340100 (三)南山管理局:深南大道10138号;电话:26978413;邮箱:zexfz@szpl.gov.cn (四)盐田管理局:盐田区海景路10号;电话25251769; (五)宝安管理局: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电话27800137; (六)龙岗管理局:龙岗区中心城建设大厦210;电话:28918176;邮箱:lgfcts@163.com; (七)光明管理局:深圳市光明新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电话88219662;邮箱:huangyunh@isc.szpl.gov (八)坪山管理局:坪山区龙坪路6号512室;电话:28297922; (九)龙华管理局: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工业园6栋109;电话:23335709;邮箱:longhglj@szpl.gov .cn; (十)大鹏管理局: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业大道生命科技产业园A5栋;电话:28336427。 附件:1.关于印发《联合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pdf 2.涉黑涉恶、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行为举报表.docx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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