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勿参与“倒塌楼”等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活动的郑重提示
深房中协字〔2019〕21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及从业人员:
日前,罗湖区和平新居单身公寓楼发生房屋倒塌事故,部分中介机构及人员趁势宣传该小区即将旧改或棚改,哄抬该片区二手房价,误导消费者,给房地产中介行业形象带来了极坏影响。深房中协郑重提示如下:
一、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应立即撤回房源发布网站、朋友圈等对已倒塌房屋等不良房源广告信息宣传,停止任何宣传、炒作该小区(包括其他已倒塌房屋的小区)的行为。
二、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对已倒塌房屋的代理行为,务必对所委托房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查验,切勿为已倒塌房屋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提供居间服务或提供关联服务。
三、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应依照《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社会责任,对不实虚假广告应尽审查义务,规范房源广告行为。
请各房地产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平台及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增加社会责任意识,对不实信息务必做到一不主动散布,二不转发传播。后续深房中协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开展调查工作,一经查实,主管部门和深房中协将给予严厉查处。
特此提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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