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主管部门复工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深房中协字〔2020〕6号 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而房地产中介行业劳动密集型特征明显,存在经营场所人员密度高,带客看房过程中人员接触频繁等问题。为配合我市疫情防控整体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避免因从业人员跨省流动造成疫情的进一步扩散蔓延,更好地保护广大市民及本行业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依据最新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在房地产领域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复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有序申报并获准复工基础上,应以高度社会责任感与对员工、对消费者负责任态度,严格履行《通知》要求: 一、 在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坚决杜绝一切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房地产项目现场开盘活动,暂停房地产中介线下带看房活动(企业自持物业出租除外),并积极配合各物业社区的封闭管理要求。 二、 在此期间,已向相关部门提交复工申请并获准复工的房地产中介机构,须严格依照《深圳市企业复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确保工作场所消杀工作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员工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切实做好来访人员信息登记。同时,应尽可能只在确有紧急工作需到岗办理的情况下,方安排居住在机构附近且可以步行或自驾方式前往办公地点的必要人员,到岗办公;尽可能避免因复工召回大量不在深员工,增加疫情传播风险。 未申报备案,或申报但尚未被核准复工的企业,严禁以任何形式召回员工复工复产。 三、各房地产中介机构内部须切实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明确的内部疫情防控责任机制,责任到人,确保员工排查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明确建立企业员工去向信息排查及重点监控类清单,如实、及时地按照《通知》要求,于每日17:00前填报《房地产中介机构疫情防控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填报方式如下: (一)扫码填报: (二)在线填报: https://www.wjx.cn/jq/55955713.aspx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923788062(同微信) QQ:542611589。 四、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未经报备擅自复工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经核实,将暂停其相关业务经营活动或网签,记入诚信管理档案;情节严重,引发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我会已免除在此期间所有会员(含个人会员)会费及相应培训费用,并开放全部星级课程,各企业应激励员工充分利用此阶段时间,学习专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为疫情后更好的服务消费者做好准备。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