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星级电子屏”试点门店申请的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20〕52号 各星级机构、星级分支机构: 为提升会员专业形象,更为高效、直观地展示门店必要公示信息,并实现真正的星级动态评定,经星级评定与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拟面向符合条件的会员门店(含星级地铺及单店星级机构,以下统称“门店”),由协会免费配装“星级电子屏”设备。该设备可实现门店星级等公开信息及合规房源信息的图、视频展示与动态更新。 首批“星级电子屏”试点开放25个门店名额,现就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星级机构、星级分支机构可于2020年8月10日前通过以下网址www.wjx.cn/jq/85965187.aspx提交申请: (一)申请时星级为四或五星(以协会综合服务系统当时评定星级结果为准); (二)门店具备较好的对外形象,有对外展示橱窗(非门)且其50厘米内(高度建议在2米以下)有实体墙。 最终试点门店名单以星级评定与管理委员会审定为准,将优先选择星级更高,星级人员实名登记比例更高,店面示范效应更好的门店。 二、试点门店义务 (一)试点门店应自备网络、电源等必要条件,为设备安装和使用提供便利。 (二)试点门店须保证在营业时间(10点至21点)内设备保持开机,对外公示星级等行业统一外宣内容。 (三)试点门店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在两天内向秘书处报备。 (四)试点门店须按照消防要求以及说明书等规定合理使用设备,确保安装/悬挂处通风散热良好,指派专人进行日常维护。 (五)试点门店对领用设备负有保管和维护义务。如设备异常,须即时联系协会处理,否则因此引起的设备损坏或报废责任由试点门店自行承担。 (六)试点门店不得无故关机或私自改变设备用途;因保管不善或人为损坏设备,协会将收回已配备设备,取消试点资格,并做行业通报批评。 (七)试点门店因受到自律制裁导致当前无星级的,协会有权收回设备。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星级电子屏配装工作由协会为会员免费提供,已包括设备费、系统端口使用费、相关挂加及安装费用;试点门店无需交纳上述费用及押金。 (二)星级电子屏由协会统一采购配装,其所有权归属协会,整机保修一年,屏幕保三年。保修期外或保修期内人为损坏的费用由各门店自担。 四、咨询电话 赵先生:83545354-613,18923788062。 附件:《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星级电子屏”配置工作实施细则》.doc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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