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担保服务机构自查整顿违规代打合同行为的通知 深房中协字〔2020〕40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担保服务类机构: 近日,深圳市万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担保”)被发现使用深圳市世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华地产”)名义,在房地产信息平台操作,为实际非世华地产成交的其他中介机构打印二手房网签合同,违反了《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第四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以其他企业名义或者允许其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开展业务”的规定。 经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深房中协”)自律专业委员会审议,现已对相关涉事机构/人员实施自律惩戒,要求限期整改,并在此对世华地产、万通担保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各房地产中介机构、担保服务类机构应以此次事件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则,建立切实有效的内控机制,对所辖门店及其从业人员加强合规督导与职业行为约束。 与此同时,结合此次案例,现面向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担保服务类机构进一步严格要求如下: 一、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为其他机构或非本机构实名登记人员的违规居间服务提供便利,包含但不限于协助使用房地产信息平台操作权限操作二手房交易网签等。 二、严禁冒用、盗用其他机构房地产信息平台操作权限,或以其他机构名义承揽业务或操作二手房交易网签。 三、机构对下辖分支机构(开设、停业、注销)及管理人员、房地产中介人员的从业信息(加入、转所、离职)未及时更新管理,导致主管部门及深房中协相关行业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所产生一切违规责任与消费者经济损失,由机构负责。 四、各房地产中介机构、担保服务类机构须于9月30日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内部相应操作权限管理,清查是否有上述现象并及时纠正相关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凡在消费者投诉或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接受居间委托机构的名称与最终二手房交易网签机构名称不一致的,即依据《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黑名单暨企业风险警示人员名单实施办法》、《深圳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从业规范》等规定进行自律惩戒;同时上报主管部门依据《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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