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反弹的通知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 当前正值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关键期,境外疫情仍在肆虐蔓延,国内多地发生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特别是近期新冠病毒在多个国家出现变异,香港确诊多例英国输入的新变种病毒感染者,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严峻。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应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总体指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挽留在深人员 2021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将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各企业应加强宣传引导,采取错峰放假等各种鼓励性措施,尽最大努力让更多在深员工留深过节、过年。 二、强化企业防控责任 各企业提前做实疫情防控预案,细化举措,尽量取消会议、培训等公众聚集活动,切实做到“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并配合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宣传等基础性工作,加强本企业内的疫情防控,如有突发情况,须及时上报。 三、做好自身安全防护,自觉配合做好疫情筛查检测 做到并积极劝导员工和家属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勤洗手、勤消毒,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各企业员工应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挥安排,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的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 四、积极参与疫情阻击 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门店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有效、合理控制带客看房行为及数量;有条件的,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微信以及各类自媒体工具做好客户服务。鼓励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充分利用VR及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委托、看房、交易等服务,各类线上服务活动应严格遵守我市房地产经纪、租赁活动相关管理要求。 请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服从防疫大局,提前安排规划。 特此通告。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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