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报送元旦春节期间中介人员流动 信息的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21〕3号 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力做好春节假期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防疫成效,提前预判行业人员流动情况,为省、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依据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反弹的通知》(深防疫指〔2020〕19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相关行业协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机构请务必认真组织开展行业春节假期人员流动情况统计,并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快速开展统计工作 一是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春节期间疫情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做好企业内部春节假期人员流动情况统计报送工作。 二是各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督促本企业快速开展春节假期人员流动情况统计工作。 三是各企业要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 二、统一线上报送,提升统计报送时效 为便于企业统计、报送,本次报送依托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综合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线上统计报送。各房地产中介企业通过系统账号登录系统(http://m.szfzx.org/#!/backstage/login)首页,通过【深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人员疫情防控流动情况统计】版块——前往申报,依指引进行逐项申报。 注意事项: (一)中介人员流动情况统计、地铺经理流动情况统计可根据系统导出的机构下辖人员、地铺经理数据信息补充流动情况后提交。 (二)非中介人员流动情况统计(含行政、后勤等辅助性岗位)、近期来深人员情况统计,企业下载填报模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报后在对应版块统一上传提交。 (三)为确保疫情防控档案信息准确,追踪到人,各企业填报的人员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应真实准确,如系统登记信息变更的,请在综合服务系统修改下辖人员、地铺等信息后再进行填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保障数据准确无误 各企业务必于2021年1月15日24时前填报并上传统计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安排专业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和完整。对瞒报、迟报、少报、漏报和不报等现象,一经查实将依“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的管理工作”自律性规定严肃处理,并上报主管部门追责。 咨询电话:赵先生:83545354-613、18923788062 沈先生:83545354-603、18923788171 杨小姐:83545354-612、18165708638 特此通知。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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