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全面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21〕2号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优化经营环境,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全面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深建房产〔2021〕1号文件)(详见附件1),全面实施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证照电子化。 现将具体换发电子证照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持有纸质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机构,须在2021年1月31日前将纸质版备案证书交回或邮寄至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11楼。收件人:沈彦东。 电 话:18923788171。 二、已交回纸质版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的机构,应于2021年1月31日前,应用机构管理员账号(异地分支机构使用账号及密码)登录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zjj.sz.gov.cn:8004/,打开“旧版信息系统-实名登录-导航菜单-行业监管-机构和人员管理-机构管理”模块,下载打印并在营业场所公示本机构/分支机构新版电子备案证书(详见附件2)。 三、未按要求换领电子证书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列为诚信“预警”对象,暂停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相关使用权限。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3545354、18923788062、18923788171。 团体会员QQ群:80851961。 个人会员QQ群:131716432。 协会公众微信:SRBA83545354。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10106关于全面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电子化工作的通知(深建房【2021】1号(2)15.pdf 2. 电子证书下载操作手册.docx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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