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全体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学习《坚决贯彻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持续提供规范、专业服务》课程的通知 深房中协秘字〔2021〕28号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 为贯彻落实我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应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应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深建房产〔2021〕4号)要求,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以下简称“深房中协”)现要求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纪人员务必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坚决贯彻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持续提供规范、专业服务》视频课程学习。 一、观看方式 关注“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微信号:SRBAVIP)微信公众号-“交流平台”-“综合服务系统”-“用户名密码登录”-“待办事项”-点击学习《坚决贯彻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持续提供规范、专业服务》视频课程。 二、学习结果反馈 各经纪机构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组织学习的照片、学习人员名单、签到纪录至深房中协邮箱(zhaojl@szfzx.org,邮箱中备注公司名称、学习人数、学习日期等信息);经纪人员还可通过个人会员“交流平台”完成推送课程学习。 联系方式: 赵先生:83545354-613,18923788062。 沈先生:83545354-603,18923788171。 杨小姐:83545354-612,18165708638。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秘书处 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