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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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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szfzx.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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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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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投诉:83545354-61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83788106、8378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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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2566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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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26662527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85901090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8589831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23336616

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82927539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3172261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8333991

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通知
 
关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的通知
深房协字[2006]013号
 
 
各开发会员单位: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四级资质和暂定资质。其中一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二级及以下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为服务会员单位,现由我会统一组织各会员单位申报开发企业一级资质,请符合条件单位按附件要求准备材料报送我会,我会将尽力协助会员单位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协会秘书处地址: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楼
联  系  人:陈先生、吕小姐
咨询电话:0755-83788997、83788967
 
附件: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条件及申请材料目录。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条件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条件为: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申请材料目录
  申报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cin.gov.cn/xzxk
 2、房地产开发企业原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如已被原发证机关收回,也须提交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验资报告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件复印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7、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计划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近三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或备案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
  9、近三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加盖统计主管部门公章和单位公章);
  10、《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执行情况报告。
  (四)行政许可程序
  一级资质审批程序为:
  1、申请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
  2、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验原件,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