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价格政策解读与房地产市场管理”研讨会的通知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措施。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部署,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增强全局观念,齐心协力做好房地产市场的引导和调控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把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国务院转发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制订15条稳定房价的具体细则,在房地产行业引起很大的反响,也引起各级房管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为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和部署,领会和探讨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各种问题及解决措施,提高新形势下各级管理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商的认识水平,加强法治,规范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国房地产业协会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决定举办“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价格政策解读与房地产市场管理”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讨内容:
1、房地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形势分析;
2、《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点意见》内容详解;
3、《调整住房结构及稳定价格》意见解读;
4、落实各项调控政策,建立房地产市场管理运行新体制;
5、强化城市规划调控,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6、怎样整顿规范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
7、房地产市场监测和信息系统建设及信息预警;
8、涉及土地、财税、金融等调控政策的协调落实;
9、新调控政策下房地产建设行政审批程序;
10、加强监督检查,管理目标问责制的建立与实施。
二、研讨形式:
本班以专题讲座和交流讨论的方式进行,邀请建设部有关部门领导、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专家领导、中国房地产协会有关领导、著名房地产业研究中心专家、著名房地产法律研究专家教授等。
三、研讨对象:
各省市政府房地产调控领导小组,省、自治区建设厅、市、(区)县建委、房地产局、规划局(规委)、房管局、房产交易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各类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
四、时间地点:
大 连 2006年8月11日——8月14日
兰 州 2006年9月08日——9月11日
五、收费标准:
学习费:950元/人。
六、报名方式:
凡参加研讨会的同志,请认真填写下面的报名回执表寄至:
北京市玉泉西街1号501室 邮 编:100049
联 系 人:杜冰洁
联系电话:010-88259778
回执传真:010-88257559 88255611
来不及寄回执的学员,也可以电话或传真报名。会务组将提前一周寄发报到通知,详告学习安排时间、地点及乘车路线。
七、其它事项:
1、食宿、考察费用自理,会务组统一安排;
2、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承办。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
二OO六年六月
请沿此线剪下邮寄(或传真)至会议筹备处
“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价格政策解读与房地产市场管理”研讨会(回执表)
注:参会人员认真填写后传真或寄回会议筹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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