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泛珠房地产
论坛暨房博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泛珠三角九省区建设厅、房协签订的《泛珠三角区域房地产合作备忘录》,推动泛珠三角区域房地产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发展,经泛珠三角区域九省区建设厅和房协共同协商,定于2006年12月7至9日在广州举办“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房地产合作与发展高峰论坛暨房地产业交流促进博览会”(简称泛珠房地产论坛暨房博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06年12月7至9日
二、会议地点:高峰论坛——中国大酒店丽晶殿
房 博 会——广州锦汉展览中心(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东侧,中国大酒店对面)
三、组织机构
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办:泛珠三角九省区建设厅、香港、澳门政府主管部门
支持: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香港贸易发展局、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承办:九省区房地产业协会
协办:媒体、相关协会(商会)、有关机构
策划:广东省房地产业协会
四、主题
“高峰论坛”主题:携手共建和谐人居。
“房博会”主题:发掘城市新商机,铸造产业大平台。
第二届房博会的新亮点,是宣传、推介投资热点城市,吸引沿海和境外资金。一方面满足内地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的需求,另一方面通过资本流动、股权出让等方式实现区域合作,构筑产业链接的大平台。
五、内容框架(六大板块)
(一)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房地产合作与发展高峰论坛”
邀请建设部领导、9省区房地产业界领导、香港、澳门政府部门负责人就“携手共建和谐人居”主题发表演说,共同签署体现上述主题的《行动纲领》(广州宣言)。
(二)专业论坛(六大系列)
专业论坛共分六大系列:1、战略论坛;2、城市论坛;3、企业家论坛;4、投资融资论坛;5、营销策划论坛;6、创新论坛。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知名人士、行业精英就市场关注热点问题、行业关心重点议题进行演讲、探讨。
(三)投资热点城市与开发项目推介、商业配对
各省区分别重点推介具投资潜力的1~2个城市,房博会通过策划系列专题活动,组织品牌企业实地投资考察,挖掘城市房地产投资价值,发表《泛珠城市房地产投资环境报告》,将其包装成泛珠区域新一轮投资热点城市,重点向泛珠区域及港澳投资者推介。邀请国内外金融机构、开发商与招商项目开展“商业配对”活动。
(四)品牌推介和颁奖晚会
扩大“泛珠品牌”参评范围,对优秀的企业、不动产等进行分类参评推介,增强品牌效应对企业宣传的密切性,加强“泛珠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泛珠品牌”含金量。关注泛珠区域房地产业的进步主张,对“泛珠品牌”及推动泛珠区域城市发展及对房地产行业贡献突出和产生积极影响的个人、企业、不动产进行表彰。
(五)产业博览(六大展示)
展示泛珠区域投资热点城市、金融服务商、房地产品牌企业、房地产服务业、商业地产、环保节能建材及创新建筑科技产品等。
产业博览六大展示:(1)热点投资城市及开发项目招商;(2)泛珠品牌企业展;(3)港粤地产专业服务展;(4)规划、建筑及景观设计展;(5)环保建材及科技产品展;(6)广东装饰行业20年成果展。
(六)经典楼盘考察
根据各省区参会人员的需求,安排在珠江三角洲、香港、澳门、台湾以及东南亚等地商务考察、业界交流。在经典楼盘现场举办专家点评分析会。
六、规模
高峰论坛:各省区组成代表团参会,每个代表团包括建设厅及业务处领导、省房协负责人、投资热点城市代表、骨干企业及媒体代表共约10人。邀请香港、澳门组团参会。邀请中央、广东及广州、香港、澳门约50家主流媒体、专业媒体参会。会议规模约200人。
房博会:20场专业论坛。各地及境外企业参展,十几个投资热点城市参展,500个展位。十几场商业配对。15000~20000位客商(代表5000~10000企业)参会观摩、交流、洽谈。
欢迎我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相关单位积极参会参展。有关详情可向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或会议组委会咨询。
组委会筹备处
联 系 人:黄明杰、甄婉婷
电 话:020-37579163、87386768
传 真:020-87376847
电子信箱:92fdc@vip.163.com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叶先生、袁小姐
电 话:83787912、83788478
传 真:83787912
电子邮箱:srea@163.com
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二○○六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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