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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5015号中银大厦A座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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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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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投诉:83545354-61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83788106、8378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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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85901090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858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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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82927539

光明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3172261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28333991

关于开展2007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7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以及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相关规定,取得《中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房地产经纪人名义执业。现就2007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注册申报范围

凡已取得《中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办理注册。

二、注册申报材料

1、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

2、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注册申请表中指定的位置)。

3、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档证明。

4、近一年在执业单位缴交社会保险的交费凭证复印件。

5、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二张(不含申请表所贴),须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并按要求贴在注册申请表封面的右上角。

7、“2007年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数据库报表”(见附件2)的电子文本(可以USBA盘方式上交)

8、执业资格证书自签发之日起超过两年未办理注册,应提交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注册要求

申报材料全部采用A4规格纸。请申报人员将申报所需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本于2007426日前报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地址: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31316
  联 系 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8378577683785956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1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申请表.docA4纸正反打印)(建议点右键另存为)
   22007年房地产经纪人初始注册数据库报表.xls建议点右键另存为)